近年来,云南省昆明市保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涉密人员岗前、在职、离职全流程管理,以及涉军退役人员、涉密资质企业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确保全市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
一、涉密人员上岗前保密管理
科学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坚持“依事定岗、以岗定人、以量定人、程序科学”的工作原则,指导机关单位结合保密事项范围和工作实际,按照定性标准或定量标准,确定涉密岗位及其等级,实现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一一对应”。同时,从严控制数量,确保没有遗漏,做到涉密岗位和人员“最小化”。如市委办公室,在确定岗位、人员过程中,以涉密事项种类、数量和涉密人员层级为判断标准,认真梳理近3年来内设处室及人员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在明确涉密事项后进行岗位等级确定,按照岗位性质、处理涉密文件数量确定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切实做到人岗精准确定、管理规范有序。
严格审查。对拟任(聘)用到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关单位坚持“全面审查、先审后用、分类实施”的原则,分行业、领域和类别,按照个人填报审查表、所在部门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单位保密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在审查中,严格落实涉密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禁止性条件,切实做到涉密人员政治合格、忠诚可靠、风险可控。
强化信息报备。机关单位按照要求将确定、变更、调整的涉密人员情况,及时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动态报备;县(市)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时向市局进行报备。市局结合保密日常监管工作,对机关单位报备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确保全市涉密人员动态信息及时准确。
二、涉密人员在岗保密管理
加强日常管理。全市机关单位坚持“先审后用、严格把关、定期复审”的原则,及时对涉密人员开展保密提醒谈话,准确掌握其现实表现和思想状况,强化对涉密人员履职情况的有效监督检查。对因政策规定需调整岗位的,指导有关机关单位及时跟进落实,有效防范风险。
加强保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涉密人员年度保密教育不少于4个学时的硬指标。在重要场所、涉密设备上张贴保密提示、设置保密标识,营造“时时有保密提醒、处处有保密要求”的氛围,推动涉密人员增强保密意识。近年来,市局编写涉密人员有关培训教材7种,在每年组织开展的全市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培训班上供参训人员使用,对培训合格者颁发证书,确保涉密人员持证上岗;积极推动保密教育作为县处级干部班、中青班、科级领导班、初任公务员等培训班的必训课程,通过案例警示、知识竞赛等方式,使保密宣传教育贴近实际、入脑入心,教育引导涉密人员切实把保密规定转化为政治要求、工作习惯和行为准则。
加强出国(境)管理。指导督促全市机关单位严格执行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密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进行审批,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目的地、事由、频次作出限制,开展出国(境)前谈话教育、返境情况报告。
加强监督检查。将全市保密工作自查自评作为重点督查工作,以日常监管为切入点,以“双随机”监管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全市机关单位做细做实管理工作,履行好涉密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使涉密人员管理“督”在日常,“管”在平常。2015年起,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在全市保密综合目标考评中占比提高到17%,全市涉密人员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管理
严格按照《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指导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涉密人员离职离岗情况进行审核,按照人员隶属关系、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把对离职离岗人员进行保密提醒谈话、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登记、清退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作为离岗离职手续办理的前置环节。对离职离岗的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工作,在择业从业、出国(境)、定期报告、台账管理和报备、档案管理、保密义务等方面强化管理,约束离职离岗涉密人员的言行,确保涉密人员在离岗离职后不失管失控。
四、特殊群体涉密人员保密管理
按照相关要求,对涉军退役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和转业方式等信息逐一核对,与其接收单位或常驻社区建立联系,就具体管理要求、保密承诺书签订等事项开展工作对接;以一对一告知方式,提醒退役军人履行好保密义务,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公安局、人社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在昆注册的涉密资质企业保密监督指导,依托市委党校组织全市涉密资质企业涉密管理人员开展为期2天的保密业务培训,推动涉密资质企业提升涉密人员管理能力。指导资质企业完成涉密人员报备和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涉密人员动态全过程管理,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保密局报告,确保涉密资质企业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