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司法厅保密委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持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保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厅党委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纳入厅党委重要议程,及时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全力支持厅保密委依法履行职责。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同志就做好保密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14次,并带头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厅保密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厅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吸纳涉及保密人员管理、保密信息技术、外事法考保密工作和监狱、戒毒、干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对厅、局层面保密机构组成人员进行优化充实。
保密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厅保密委将保密工作量化为4大类15小项42个指标,定期与厅机关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政法干校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保密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规范化保密工作新局面。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按照总体设计、任务分解的工作思路,对省司法厅原有保密制度规范作了全面梳理修订,制定云南省司法厅定密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八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重要文件6件;修订完善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厅机关互联网接入管理规定、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措施5件,力争形成上下衔接配套的保密工作体系,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保密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大管理”成效明显。以落实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要求为契机,突出精准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定密、人员、网络“三大管理”,充分发挥定密在保密管理中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确保知悉范围最小、保密期限最短;坚决树牢涉密人员是保密管理核心要素的思想认识,对涉密人员的分类、审查、培训等9个方面作了全面规范;紧紧围绕网络已成为保密管理主战场的现实,共抽检厅机关计算机328台,涉密存储介质46个,扫描检查厅门户网站信息12678条,注销存在隐患的监所单位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账号25个,最大程度防止出现涉密网“带病”运行、互联网发布涉密信息等屡禁不止的问题。
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编发《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行为手册》,围绕领导干部、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网络设备等四个方面,梳理“应知应会条例”和“真实警示案件”58例,提供可视可感的教育培训。首次在省级层面明确司法行政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及目录,全面梳理秘密事项名称、密级、期限、产生层级、知悉范围等5项要素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掌握,真正实现保密工作全过程、全范畴、全方位覆盖。持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进一步加强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